(二)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同时给予20-200元(参考)经济奖励
2. 为业主、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业主、客户书面表扬,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
(三)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公司予以嘉奖,同时给予200-500元(参考)的经济奖励
1. 为业主、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业主、客户表扬,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影响较大的;
(四)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公司予以特级嘉奖,同时给予500-2000元(参考)的经济奖励
2.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的;
(五)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公司予以晋升时第一先考虑(工资奖励晋级或职位晋升)或授予荣誉称号
2.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消除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使公司免受损失的;
4.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重大建设性意见并得以实施,证明创造重大价值的。
5. 大部分工作可达到杰出标准,出色完成授予的各项工作,处理问题具有独特的方法,能促进团体的工作,优势显而易见的;
1. 在办公场所抽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写乱画等不爱护公物与公共卫生的;
3. 在上班时间经常拨打私人电话或闲线. 工作怠慢、服务欠佳,但未带来不良影响的;
(二)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工资比例的1%-5%(参考)的经济处罚
1. 违反考勤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替他人打卡或请他人帮打卡的;
4. 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如读非业务书籍、报纸、杂志、打瞌睡,上网、听音乐等;
(三)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小过,同时给予工资比例5%-10%(参考)的经济处罚
3. 因工作水平低下、责任心不强,或因管理不善、督导不力,致使所负责工作发生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有损失隐患的;
4. 工作效率低下,不能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影响指令性任务完成;
6. 未经许可,在公司正常业务以外使用企业名称、公司信息资料用于个人目的的;
(四)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大过,同时给予工资比例10%-15(参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降职或撤职处分
7. 未经公司同意有兼职行为(开个玩笑,如兼职做物业观察编辑),经教育及时悔改的;
(五)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劝其辞职、辞退或开除处分)而无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 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程序,影响、扰乱生产、工作秩序或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
14.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向企业来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任何欺骗行为——如伪造学历、经历;虚报费用报告;骗取病假、各类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