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乡村废物会集搜集和保洁水平,改进乡村人居环境相貌,经甲乙两边洽谈赞同,现就有关事项达到如下协议:
项目施行村主干道两旁及村内所属全境的保洁作业,具体的细节内容按县“五清”规范实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医保人口基数,按1元/人/月规范,向乙方拨付费用,每季度拨付。
(二)协议试行期为三个月,期间甲方对乙方实行状况做监察,并视实践在做的作业作用予以奖惩,试行期后持续实行或免除。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两边洽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签字后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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