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政府为了改善服务供给,将一些服务事项外包给第三方机构承担。这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有利于提升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不过,部分基层政府和部门在服务外包后,忽视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甚至借“外包”之名,将自身职责“一包了之”“一甩了之”。这不仅不能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还可能会引起一些不良后果,需要引起重视。
今年夏季,中部某县持续高温干旱天气,在该县城连接高速入口的道路旁,一些行道树显出枯败之色。
当地城管局局长说,该县以每年300余万元的价格,将较偏远处7万平方米的苗木养护工作,承包给了一个企业。夏季炎热高温,但此公司的园林管理人员在为园林养护浇水时,仍然按照以往浇灌时间,直接在烈日下对植物喷水,导致部分树木被灼伤。“好在我们及时有效地发现,要求他们调整浇灌时间,不然这些行道树就枯死了,冬日还得补种,既影响市容市貌,又浪费资源。”该城管局局长说。
当前,服务外包已成为不少基层单位推进工作的选择之一,但有的单位将工作委托出去后,对工作实施效果不闻不问,当起“甩手掌柜”,导致工作存在失范甚至违法违纪风险。
此前,部分基层政府部门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政务号等新媒体运营工作外包给第三方机构承担,就出过问题。有的第三方机构运营政务公众号时凑内容、拼数据,与网民缺乏有效互动,甚至攻击网民,损害了当地政府形象。
除了公共服务外包,一些为单位职工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也受到诟病。中部某省直机关公务员小王说,该省有关部门在组织交友联谊活动时,将活动外包给一家婚恋中介公司承办。该公司获取小王个人隐私信息后与他取得联系,并诱导其交纳了一笔高额入会费。
“因为活动是单位联系的,自己才会信任这家中介公司,结果却感觉上了当。”小王说。
监管考核不严,服务外包走偏。去年,一段“城管抢走老农甘蔗”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并引发热议。涉事乡镇称,身着制服人员为该镇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事发后,地方政府解除了与外包公司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时根据合同条款对该公司做相应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也被问责处理。
有受访者表示,近年来爆出的一些不当执法事件常与服务外包有关,这暴露出部分基层政府部门成为“甲方”后,自身职责意识弱化,对第三方机构监管缺位。第三方承接主体所聘用的工作人员,不一定具备行政执法人员所应掌握的专业相关知识和职业素养,在处理公共事务时有可能会出现偏差。
不分工作性质,一律外包处理。一些单位在进行服务外包时,往往是“一并打包”“不加区分”。除了日常的事务性工作外,一些不应该、不适合纳入外包范围的工作,也一并交由第三方公司处理,甚至美其名曰“工作创新”,导致部分工作成了“走过场”。
中部某地曾查处一起“公文外包”典型案例——一家镇中心卫生院以宣传为由,邀请知名作家撰写工作总结,将公文工作变成了“文学创作”,造成不好影响。
中部某地区街道办事处一位负责人说,个别部门将服务外包后,一些原本属于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本职工作,也被转移给了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服务应是对现有工作的一种补充,而不是弱化公职人员的履职能力。”该负责人说。
多位受访的人表示,随着基层治理现代化任务加重、基层群众服务需求提升,服务外包理应成为基层政府破题方式之一。但服务外包,应是服务方式的创新,是为基层工作助力,而不是责任的转移。
有专家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出示的公共服务慢慢的变多,基层政府某些特定的程度上面临着公共服务需求逐步扩大与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跟不上的矛盾,将部分公共服务交由市场和社会,有助于解决公共服务提供效率不足的问题。但各地应制定细则,厘清政府购买服务的适合使用的范围,哪些工作适合外包,哪些工作可以适度外包,哪些工作一定不可以外包,要有清晰的界限和严格的规范。
此外,基层干部建议,完善基层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外包机构资格审核检查,适当引入竞争机制,以选择更专业、更有信誉的企业或组织,逐步推动公共服务外包主体多元化。同时,应将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年检、评估等监督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和奖励惩罚机制,并适时对第三方承接主体的项目执行情况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