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推进城区道路深度保洁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闻中心     |      来源:杏彩网    发布时间:2024-10-09 19:48:35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21号)、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南通市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升我市环境卫生水平,结合如皋实际,经研究,制定《如皋市推进城区道路深度保洁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21号)、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南通市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逐步提升我市城区环境卫生水平和环境卫生质量,深入推动城区“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工作,努力扮靓“强富美高”如皋新形象,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学习贯彻全国城市环卫保洁工作现场会精神,围绕宁夏中卫市“以克论净,深度清洁”的环卫工作模式和大力推行机械化作业、精细化管理、常态化考评的经验做法,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制订行动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加强队伍保障,狠抓体制创新,增强重视程度,加大方案的落实力度,确保深度保洁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学习中卫市经验,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以精心精细管理城市理念,机械清扫与人工保洁相结合,建立完整高效的清洁城市环境,创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全方面提高城市管理上的水准,使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和投资环境显著改善,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居民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城市影响力逐渐增强,营造一流的人居环境和创业环境。

  主城区、各功能区环卫管理部门按照标准,制定深度保洁年度计划,向市城管委申报,经核准后纳入全年目标考核计划;每条申报道路的长度不可以少于500米。

  按照《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品质标准》的要求,对道路、环卫设施等分别建立量化指标评价体系。

  按照《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品质衡量准则》道路清洁划分等级,分别在一级道路、二级道路精细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增加道路积尘量化、废弃物控制考核指标。

  采用“一点三计量”的考核方法,随机选定道路上的一点,分别对其断面上快、慢车道和人行道各1平方米的尘土、污物进行定量测量。

  (1)道路机械化作业率必须达75%,冲洗率达100%,洒水率100%。每天机扫不少于二次,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每周冲洗一次,每天洒水压尘二至四次(其中7-8月份高温季节每天洒水四次)。

  (2)一级道路快车道积尘克数不超过5克/平方米,慢车道不超过8克/平方米、人行道不超过10克/平方米。

  (3)二级道路快车道积尘克数不超过8克/平方米,慢车道不超过12克/平方米、人行道不超过15克/平方米。

  推行快速保洁机制。一级道路污物滞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二级道路污物滞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余道路漂浮物滞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建立公开、公正、科学、透明的日常考核机制,实行保洁员、监测员和复检员“三员一体”的责任区域制度。同时,建立日信息、月通报、季考核的常态化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纳入市城管委对各功能区城市管理工作环卫项目考核,并作为核拨环卫深度保洁专项经费依据。(此考核办法仅针对道路积尘项目)

  城管委牵头建立一级专项考核组,由城管局、如城、城北、城南街道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辖区社区人员和市民代表参加。考核小组根据考核评分标准,负责每月抽查,每季度检查考核。

  市环卫处、各功能区(镇)环卫管理部门和各保洁服务单位有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二级考核小组,根据辖区管理原则分别负责主城区、各功能区(镇)申报深度保洁道路的日考核、监测与复检。

  实行分级考核方法,建立月度考核机制,并根据考核结果拨付相应的深度保洁专项费用。一级专项考核组负责道路深度保洁工作的每月抽查和考核,二级考核小组,具体负责主城区、各功能区(镇)申报深度保洁道路的日考核。

  实行百分制考核,季度加权平均综合计分法,二级考核日均得分占40%,一级考核月抽查月均得分占比30%,季度检查占30%。

  1.建立日巡查督查制度。将市容环卫责任区环境卫生保洁区域划分为不同片区,由环卫部门人员对片区内的道路保洁、设施管理等环卫项目实施精细化考核。其中,道路积尘项目的监测数据要进行复检,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无误。

  (1)道路积尘监测办法:①监测员取样时须在保洁作业时间内。路段取样时间:7:00-19:00。②监测时须有路段保洁管理人员签字确认。③监测人员由环卫处人员、各主功能区环卫人员组成。④重点监测路段:城市主干道、出入口、广场及周边;环卫设施周边(果壳箱、垃圾桶)及附近道路。⑤监测员在测量时,不合格点位要注明不合格原因。

  (2)道路积尘复检办法:①复检可采取询问路段保洁管理员或主管、现场实地监测、调取取证资料等方法。②复检员由 专业考核人员组成,负责对监测组的检查结果进行复核。

  2.实现“交办单、督办单”制度。一级专项考核组对道路深度保洁管理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一级专项考核组下达“交办单”,交各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在规定时间内尚未整改到位的,由一级专项考核组下达“督办单”,每下达一份督办单将在季度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分。

  3.建立月抽查、季点评、年终评制度。由一级专项考核组每月下旬对道路深度保洁管理情况做抽查打分;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做点评,指出有一定的问题,研究布置工作。每月考核得分和每季点评情况与日考核得分作为深度保洁专项经费核拨的依据。

  1.资金来源:施行深度保洁所需经费仍按原保洁经费渠道解决,各责任单位按实结合深度保洁考核得分结付给保洁公司。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功能区、各单位要格外的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分析问题原因,强化整改,全方面提高环卫保洁质量。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城管委牵头召集,各街道、保洁公司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通报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提升工作效率,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深入宣传发动。各功能区、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的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慢慢地加强市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市民关心、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