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暂行)

 新闻中心     |      来源:杏彩网    发布时间:2024-10-09 19:51:25


  为客观评价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成效,根据《昆明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暂行)。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主体为村(居)委会,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行政村为考核对象,采取分级组织、分级考核形式。县(市)区委、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各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考核验收。

  (二)由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牵头,组织市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扶贫办、市水务局、市滇管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县(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落实情况做考核,同时随机抽查已完成整治村庄数的30%。

  (三)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和评价县(市)区党委、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考核分数加权后,纳入市对县(市)区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得分。

  (一)采取百分制评分方式评分,考核满分为100分。由考核组根据整治完成情况逐项打分,采用指标加权汇总评分方法,计算出综合得分。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至95分(不含95分)为合格,80分(不含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指标分为门槛(定性指标)和主要指标值(定量指标、有8项、详见附表)。按照计分公式,可以超过100分,但单项分值中,任何一项实际得分低于该项分值一半,则考核定为不合格。

  (二)市级对各县(市)区的考核以审核资料为主,结合平时检查与考核时抽查。县(市)区需提供以下资料:(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或方案;(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计划;(3)“六清六建”、“三清一绿”具体措施;(4)有关部门对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证书等;(5)县(市)区对乡镇、村(居)考核验收意见。

  制定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或方案)及详细的年度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设经费落实到位,并按照计划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全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村委会工作议事日程,并列入村工作责任目标;村内日常环境管理有专职(兼职)人员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工作档案,建立动态检查、群众评议机制。

  全面推行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六清六建”)和清洁工程(“三清一绿”);执行“组保洁、村收集、乡运转、县区处理”的农村里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村庄、道路、水体、河岸清洁,生态良好,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有良好的感官和视觉效果。

  村内有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宣传阵地和标语,村民对本村环境变化和管理状况比较满意,无群体生态环境事件。群众满意情况通过对村民进行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来进行了解。问卷选项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随机抽样户数不低于行政村总户数的5%。群众基本满意以上比例大于90%。

  计分办法:(1)制定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或方案)及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完成了“建立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得分:8-10分

  (2)制定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或方案)及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但没有组织完成“建立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得分:5-7分

  (3)制定不全(或没有制定)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或方案)及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也没有组织完成“建立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得分:0-4分

  计分办法:(1)全面推行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六清六建”)和清洁工程(“三清一绿”);执行“组保洁、村(居)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村庄、道路、水体、河岸清洁,生态良好,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有良好的感官和视觉效果。得分:8-10分

  (2)推行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六清六建”)和清洁工程(“三清一绿”);执行“组保洁、村(居)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村庄、道路、水体、河岸感官和视觉效果不好的。得分:5-7分

  (3)部分推行(或没有推行)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六清六建”)和清洁工程(“三清一绿”);执行“组保洁、村(居)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村庄、道路、水体、河岸感官和视觉效果“脏、乱、差”的。得分:0-4分

  计分办法:(1)村内有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宣传阵地和标语,村民对本村环境变化和管理状况比较满意,无群体生态环境事件。群众满意情况通过对村民进行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来了解。问卷选项为“满意”的。得分4-5分

  (2)村内有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宣传阵地和标语,村民对本村环境变化和管理状况不满意,但无群体生态环境事件。群众满意情况通过对村民进行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解。问卷选项为“基本满意”的。得分1-3分

  (3)村内无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宣传阵地和标语,村民对本村环境变化和管理状况不满意,有群体生态环境事件。群众满意情况通过对村民进行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解。问卷选项为“不满意”的。不得分

  指村庄使用安全卫生饮用水的常住人口数量占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计算公式: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村域内农户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户数/全村总户数×100%。

  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体系分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4项指标组成。4项指标中只要有1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

  水质: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符合规范。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

  水量:每人每天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升为安全;不低于20-40升为基本安全。

  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

  ①材料审查:相关部门盖章和领导签字的统计报表安全饮水受益户名录、饮水安全建设台帐、水质化验报告、工程所有权明晰、管理机构落实、有合理的水价及收费办法、工作总结报告等;②现场考查:水源地保护情况;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随机抽查10户安全饮水受益户及使用情况;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情况、供水能力及水质;③民意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评分计算公式:10+10×(X-90)/10(注:X代表实际达到的指标值,若得分低于5分,则该项不计分,考核不合格)。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指行政村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进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要求行政村配备保洁员、垃圾收集车、垃圾收集房(桶、池)。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并得到及时清运的户数/全村总户数×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全村生活垃圾产生总量×100%。

  ①材料审查:相关部门盖章和领导签字的统计报表,农村垃圾收集与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台帐,相关监管规章文件、长效管理具体措施及工作总结报告等;②现场考查: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运转情况),垃圾收集与转运场所(能力及运转情况)等;③民意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全项指标考评分为10分,其中: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为5分,达到指标值得满分,未达指标值不得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分,计算公式:5+5×(X-85)/15,X代表实际达到的指标值,若得分低于2.5分,则该项不计分,考核不合格)。

  采用污水处理设备或氧化塘、氧化沟、净化沼气池及土(湿)地处理系统等处理的生活废水总量与村内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比值×100%。

  ①材料审查:相关部门盖章和领导签字的统计报表,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台帐,相关监管规章文件、长效管理具体措施及工作总结报告等;②现场考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运转情况)等;③民意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水源保护区、滇池流域:10+10×(X-90)/10(注:X代表实际达到的指标值,若得分低于5分,则该项不计分,考核不合格);

  其它区域:10+10×(X-70)/30(注:X代表实际达到的指标值,若得分低于5分,则该项不计分,考核不合格)。

  指村域辖区内综合利用的畜禽粪便量占畜禽粪便总量的比例。综合利用主要包括直接用作肥料、制作堆肥、培养料、能源化利用(沼气)等。

  ①材料审查:农业、畜牧等有关部门盖章和领导签字的统计报表,证明材料、台账等;②现场考查:随机抽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其它养殖场,和农户养殖粪便处理及综合利用情况等;③民意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水源保护区、滇池流域:9+9×(X-95)/5(注:X代表实际达到的指标值,若得分低于4.5分,则该项不计分,考核不合格);

  其它区域9+9×(X-90)/10(注:X代表实际达到的指标值,若得分低于4.5分,则该项不计分,考核不合格)。

  指村域辖区内综合利用的农作物秸秆数量占农作物秸秆产生总量的百分率,秸秆综合利用包括秸秆气化、作饲料、秸秆还田、作燃料等。

  ①材料审查:有关部门盖章和领导签字的统计报表,秸秆利用重点工程名录及其建设台帐(如秸秆气化站、秸秆发电、秸秆还田等),相关监管规章文件、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具体措施及工作总结报告等;②现场考查:随机抽查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情况等;③民意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评分计算公式:9+9×(X-95)/10(注:X代表实际达到的指标值,若得分低于4.5分,则该项不计分,考核不合格)。

  指农村村民居住的聚集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村庄居住区域国土面积的百分比。农村绿化包括“四旁”植树、村庄绿化等,绿化覆盖率是指农村村庄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不得重复计算。

  ①材料审查:有关部门盖章和领导签字的统计报表,农村绿化重点工程名录及其植树造林台帐,相关监管规章文件、绿化工作具体措施及工作总结报告等;②现场考查:随机抽查村内绿化情况;③民意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评分计算公式:坝区农村:9+9×(X-30)/70(注:X代表实际达到的指标值,若得分低于4.5分,则该项不计分,考核不合格);

  山区农村:9+9×(X-40)/60(注:X代表实际达到的指标值,若得分低于4.5分,则该项不计分,考核不合格)。

  指使用卫生厕所(包括“一池三改”或其他处理方法处理后产生能源和肥料并全部得到利用的厕所)的农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百分比。卫生厕所,是指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及时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议山区、半山区建三联式沼气厕所,坝区建三格化粪池式卫生厕所。

  ①材料审查:县(市、区)卫生部门证明材料、报表、台账;②现场考查:随机选点实地查看。卫生厕所达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技术规范》(DB32/950—2006)的要求;“一池三改”工程规划、布局合理,运行正常;③民意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评分计算公式:9+9×(X-80)/20(注:X代表实际达到的指标值,若得分低于4.5分,则该项不计分,考核不合格)。

  指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计算公式:清洁能源普及率=村域内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全村总户数×100%。

  清洁能源指消耗后不产生或污染物产生量很少的能源,包括电能、沼气、秸秆燃气、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秸秆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以及天然气、清洁油等化石能源。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和太阳能热水器,推广使用农村户用沼气技术。

  ①材料审查:县(市、区)农业部门证明材料、报表、台账。提供清洁能源使用户名册。②现场考查:随机选点实地查看。③民意调查: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的满意程度。

  评分计算公式:9+9×(X-70)/30(注:X代表实际达到的指标值,若得分低于4.5分,则该项不计分,考核不合格);

  (备注:以上涉及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术语、技术、标准、法律和法规、指标解释等由各指导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