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及办公楼物业服务

 新闻中心     |      来源:杏彩网    发布时间:2024-12-20 16:14:12


  本招标项目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及办公楼物业服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金额来源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对外招标选定服务商。

  2.3.1物业服务:办公楼总建筑面积9914.23平方米,托管面积80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约600平方米,派驻不少于14人的物业服务人员;可自行实地踏勘。

  2.3.2食堂后厨服务:食堂每个工作日早餐和午餐就餐人数平均100人左右,最高120人。派驻不少于7人的专业管理人员、烹饪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餐饮制作。

  2.4 服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城·碧水华庭A区A3号楼。

  2.6 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国家、长春市的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

  3.1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食堂后厨服务;提供的本项目服务人员须从事于相关行业,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物业服务;提供的本项目服务人员须从事于相关行业,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有两项经营过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组织机构的食堂(厨房)服务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尚未付款的提供网站中标公示页),合同至少应包含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两项经营过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组织机构的物业服务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尚未付款的提供网站中标公示页),合同至少应包含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3.3投标人应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情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一定要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近三年内行贿行为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行为记录证明。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21日至 2024 年10 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标段名称+项目编号+企业名称;邮件内容:列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营业执照副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提供以上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包括公司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报名期限内)、食品经营许可证(一标段)、类似项目业绩、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招标文件费汇至指定账户,汇款后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及汇款凭证扫描件回传至招标机构邮箱,确认收到后招标机构将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8小时内告知投标人做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获取文件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时00分。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