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办理局(区行政法令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城市办理、行政归纳法令作业的方针方针和决议计划布置以及区委作业要求,在履行责任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办理、行政归纳法令作业的会集统一领导。主要责任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城市办理及行政归纳法令和城乡规划的方针、方针和法令、法规,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和方针方法,参加城市办理和规划监督作业总体规划及中长期展开规划的编制作业。
(二)安排展开城市办理展开的战略研讨,拟定城市办理施行细则及相关办理标准和标准,提出城市办理变革方法和方法,推动城市办理现代化进程。
(三)安排辅导和监督查看公共空间归纳整治作业;担任权限内户外广告设置的审阅;担任权限内城市公共照明行政答应作业;担任对户外广告、牌子标识、标语、宣扬品设置及公共照明、景象灯火等亮化、美化作业施行监督办理;安排和谐和监督查看全区撤除违法建造作业。
(四)担任全区环境卫生的安排办理和监督查看作业;担任修建废物处置核准和权限内城市废物清运答应作业;担任对城市废弃物的搜集、运送和处理施行监督办理;安排施行和监督办理废物、粪便的无害化和归纳利用作业。
(五)安排辅导和监督查看市政基础设备的保护办理作业;担任城市桥梁上架起各类市政管线的批阅作业;参加城市路途、桥梁等市政基础设备及其隶属设备建造和保护项目的竣工检验作业;担任全区泊车设备、泊车次序的监督办理作业。
(六)担任城市燃气、供热职业的监督办理作业;担任城市供热运营和权限内燃气运营答应作业;依照城市燃气、供热职业的技能、运营、服务、供给等办理标准和标准,辅导监督燃气、供热职业安全出产、服务的质量和应急办理作业。
(七)根据授权安排而且展开城市办理行政归纳法令作业及查办跨区域及严重杂乱违法违规案子;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办理行政法令方面的有关法规、规章,会集行使相关行政机关的悉数或许部分行政处罚权;担任安排施行全区严重法令活动,担任查办辖区范围内产生的城市办理行政违背法令规定的行为;依法受理大众告发和应诉等作业;安排而且展开城市办理行政归纳法令问题的调查研讨;辅导和监督查看全区行政归纳法令队伍建造作业。
(八)安排推动城市办理数字化作业,担任编制城市办理信息化作业规划,并安排施行;加强城市办理数字化渠道建造和功用整合,建造归纳性城市办理数据库。
(九)担任编制城市办理、行政归纳法令科技展开规划,并安排施行;和谐有关严重科学技能项目攻关、效果推行和新技能引入作业;引导、推动城市办理公共服务向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方向展开。
(十)担任编制市政、环卫基础设备保护费及专项资金的年度计划,并安排施行和监督办理;担任城市废物处置、户外广告空间资源占用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办理;担任监督市政基础设备、环卫设备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办理。
(十一)会同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办理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建造项目的规划施行状况做监督办理;和谐合作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办理部门对辖区内建造项目批后施行过程中违背规划法令、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办;担任村(居)民个人建房和住所翻建项目批后的监督查办。
区城市办理局下设7个二级单位(其间3个正科级二级单位、4个副科级二级单位)
环卫清运队责任:承当辖区权限内主次干道、巷道的机械化打扫、保洁、浇水降尘作业及冬天冰雪铲除作业;承当辖区日子废物的搜集、清运作业;承当各环卫特种设备修理保护作业;承当突发性、临时性应急抢险使命。
公用事业办理服务中心:担任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运营服务的监督办理作业,并安排和和谐相关事端应急处置作业;担任供热、燃气职业的安全出产监督办理作业;担任供热、燃气职业行政答应批阅。
公共照明保护办理所:担任城市路途照明的监督办理作业;担任路途和无物业小区照明设备的办理作业。
城市办理行政法令大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城市办理行政法令的法令、法规及法令;依法受理大众告发,并担任查办辖区内产生的城市办理行政违法案子;担任辖区城市办理违法案子状况的计算汇总作业;
市政市容设备办理站:宣扬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市容环卫设备办理的法规、规章;担任辖区城市快速路以外的各类天桥、地下通道、城市路途及设备的维护、办理和归纳整治作业;担任辖区户外广告及各类牌子的监督办理作业;担任辖区公厕的建造和办理作业;担任辖区机动车泊车场的存案和办理作业。
市容卫生办理站:担任辖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保洁质量的监督办理作业;担任辖区城市修建物外立面脏污状况的整治办理作业;担任辖区城市路途上的各类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的打扫保洁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