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服务中心工作规划、总结、会议记录的管理要求,使各项目能够依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做运转。
日常管理工作是在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区域物业公司发展计划的指导下,编制、制订本部门的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将年度计划目标层层分解到月度计划上,并通过工作例会制度、员工素质培训、日常工作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逐步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4.2.1 服务中心工作总结。每年12月20日前,服务中心各部门的主管应依据上年度工作规划、工作记录、档案及本部门月度工作小结,编制出本年度工作总结,上报服务中心经理。服务中心经理应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召开服务中心会议,对各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审议,并作出审议结论,讨论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总结。
4.2.2 服务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应以书面规范格式上报区域物业公司领导。区域物业公司领导应在次年的1月5日前召开公司会议对各项目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审议,并作出审议结论。
4.3.1 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规划。每年2月前,各服务中心根据区域物业公司领导的发展规划、质量目标、年度工作规划和本项目管理项目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在做的工作,填写《工作规划表》。工作规划需经区域物业公司领导批准。
4.4.1 服务中心月度工作规划的制订依据本项目的年度工作规划、上月未完成工作、本月的工作重点等进行编制。日常工作及一般性事务不需要在计划中描述。
4.4.3 服务中心各部门可以按服务中心月度计划,分解并制定本部门月度工作规划,由部门主管监控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4.4.4 每月1日前,服务中心各部门主管依据月度工作规划、工作记录,对上月工作进行小结;5日前,服务中心将当月的工作规划和上月工作总结的电子稿发给区域物业公司行政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汇总、存档,同时报送公司领导审批。
4.5.1 服务中心每周开定期例会,由服务中心经理主持,服务中心各部门主管、班长参加(具体参加人员由服务中心视详细情况自行确定)。会议主要内容有但不限于:上周主要工作实施情况、各部门要协助的问题、本周重点工作等,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需要时,与会人员填写《签到表》。
4.5.2 服务中心应定期召开(除值班者外的)全体员工参加的服务中心会议,会议由服务中心经理主持,填写《签到表》,会议内容有但不限于:
4.5.3 服务中心全体员工参加的专项管理会议。服务中心须在每年重要节日来临前、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前、服务中心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事项后、重大情况时召开服务中心会议,会议由服务中心经理主持。
A、通报服务中心发生的重要事件或将要来临的自然灾害等,部署任务及应对措施,部门分工及责任人,提出工作要求;
4.5.4 服务中心各部门主管应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例会。工作例会的内容为日常工作安排、工作协调、工作小结等。
4.5.5 协调会议。服务中心部门主管为协调各岗位之间的工作与相关平行部门的工作而召开的联席会议,若需要其他部门的业务支持,可通过服务中心经理要求别的部门有关人员列席参加。
服务中心可将每周例会的会议纪要(包括其它会议纪要)、每月工作规划和培训计划及其它通知、文件在服务中心办公区域或内部通知栏内张贴公示,将信息进行传递和共享,同时起到提醒工作人员关注的作用。服务中心各部门可在办公区域内张贴公示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会议纪要、工作规划和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