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无为市物业提升行动方案

 服务项目     |      来源:杏彩网    发布时间:2024-10-31 20:39:01


  为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安徽省暖民心行动的统一部署及芜湖市住宅物业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坚持党建引领,规范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级物业管理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业物业管理人员。实行优胜劣汰的市场之间的竞争机制,淘汰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服务的品质差的物业企业,打造一批金牌企业和示范项目。力争到2025年,打造10家芜湖市金牌物业企业,推选30名芜湖市金牌项目经理、10个“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10个“最干净小区”、10个“星级红色业委会”。用四年的时间,实现全市居住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物业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2022年,力争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60%、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0%,具备条件成立党组织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应建尽建。打造3家芜湖市金牌物业企业,评选6名芜湖市金牌项目经理、2个芜湖市“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2个芜湖市“最干净小区”、2个芜湖市“星级红色业委会”。

  2023年,力争实现物业服务、党的工作全覆盖、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5%。打造3家芜湖市金牌物业企业,推选10名芜湖市金牌项目经理、2个芜湖市“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3个芜湖市“最干净小区”、2个芜湖市“星级红色业委会”。

  2024-2025年,力争实现物业服务覆盖率、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党组织组建率3个100%。打造5家芜湖市金牌物业企业,推选14名芜湖市金牌项目经理、6个“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5个芜湖市“最干净小区”、6个“星级红色业委会”。

  成立市物业行业综合党委,会同属地政府社区党组织共同抓好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物业行业综合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每人联系重点物业服务企业不少于1个,定期开展走访调研、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提高服务质量。

  全面推进“两个覆盖”,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单独组建或联合组建的方式,及时建立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派驻到各住宅小区的项目部符合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党支部或划分党小组。对没有党员、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积极引导招聘党员职工,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建立群团组织等方式加强党的工作覆盖。

  加强督查力度,按照芜湖市住宅物业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住宅社区物业督查。建立联合督查机制,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不定期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小区整治提升情况突击检查。严格执行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督办、调度、约谈、考核制度。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进行验收测评,同时公布测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和楼栋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推行物业服务的品质第三方评价排名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级、评优奖励、合同续签、协商定价的依据。

  市政府成立国有独资物业服务企业,为部分老旧、安置小区提供托底式物业服务,逐步实现全市居住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对多个规模较小、距离适当、服务需求相似的居住小区,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的基础上,由属地政府或社区牵头依托网格管理划分物业服务单元,进行“打捆”招标,选聘优质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政府主抓、部门主管、属地主责、社区主力”的原则,建立健全四级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把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持续跟踪问效。推进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四位一体”“五方联动”的协调运行机制。成立镇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站,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办公场地和资金,配备专职人员。

  进一步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居民小区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投诉即办”机制,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部门报到”。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深入推进执法进小区。

  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工作的领导,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率。把好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推荐关、审核关,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业主委员会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接受业主监督。建立业委会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开展业主委员会换届和业主委员会主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芜湖市2022年即将出台的《芜湖市住宅社区物业管理条例》、《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芜湖市居住小区物业服务的品质考核评价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由住建牵头,属地政府、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对物业进行综合承接查验;未进行综合承接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确界定地下车库、服务用房的权属,不留争议后患。

  建立与新闻媒体互动交流的常态化机制,充分运用媒体监督平台,加大对企业不配合、基层不作为、部门不发力等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正面地参与物业整治提升活动,形成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的合力。

  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顿,严肃查处违规收费、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侵占公共利益、侵害业主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制度,引导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分批依法清退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服务质量差的物业企业,持续净化物业市场环境。

  引导业主依法依规主动参与小区管理,在享受服务的同时缴纳物业费,对拒不缴纳的,司法部门应给予法律支持追缴物业费。党员干部积极带头承担业主责任,主动做守公约、践行动的模范,带头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自觉补交历史欠费。依据公开合理、质价相符的市场准则,推进菜单式物业收费。

  为进一步加强典型示范引领,以群众满意为根本追求,带动各街道社区、小区、业委会开展红色物业建设,每年推选芜湖市“红色物业”示范小区、“星级红色业委会”、“最干净小区”。在荣获芜湖市的“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最干净小区”中择优选择小区党支部健全、业主委员会运转正常、物业管理规范、人民群众满意度高的优质示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推送为芜湖市“金牌物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队伍建设,培养、提高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促进物业服务项目实现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和优质服务,鼓励项目经理不断的提高自身服务水平,每年组织推选一批芜湖市“金牌项目经理”。

  (一)金牌物业奖补。对每年荣获芜湖市的“金牌物业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5万元奖补(按企业个数累加)。对每年荣获芜湖市的“金牌项目经理”,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所在企业每个0.5万元奖补。

  (二)示范项目奖补。对每年荣获芜湖市的“皖美红色物业”示范项目,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5万元奖补。对每年荣获芜湖市的“星级红色业委会”,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2万元奖补。

  (三)资金奖励金额。经测算,2022年需财政奖励资金32万元,2023年需财政奖励资金34万元,2024年—2025年需财政奖励资金74万元,合计:140万元。